第24章 你管这叫常驻嘉宾?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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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二项,名下所有租用场地全部退租或转租,包括老城区那家拳馆。房东联繫方式、退租协议、押金去向,都在这。”
“第三项,三份未履行完的合同。跟柠檬台的已经协议解除,品牌代言的违约金付过了。还有一份——”他翻到最后一页,“是跟沈迟的对赌协议。烧了不算数,法务说必须有书面解除函。”
他抽出份薄薄的文件,放在茶几边缘。封面上印著:《关於解除〈对赌协议〉的书面確认函》。沈月如已经签好名,沈迟那栏空著。
沈迟靠在沙发背上,看著那份文件,没动。
“她说让你签个字。不是合同,是收据。证明你收到了她想给的东西。”赵平又掏出支钢笔,笔身旧了,笔帽上刻著两个极小的字母:.。
三年前,就是这支笔,他递过去,让沈迟签下了那份两亿违约金的合同。
同一个人,同一支笔。三年前签的是卖身契,三年后签的是自由书。
沈迟接过笔,在落款处签下自己的名字。笔画不重,却清清楚楚。
盖好笔帽递迴去:“告诉她,收到了。”
“她还有话带给苏念。”赵平说,“剧本最后一页的字是给沈迟的,还有一行是给你的。在封底內侧,被夹层挡住了,之前没人翻到过。”
他从包里拿出《替身》原稿,翻到封底,用指甲轻轻挑开夹层。里面藏著一行极小的蓝字,和三年前合同上的笔跡是同一种蓝:
“苏念,你十九岁在便利店买创可贴的小票,我留著。他打了十七条,你跑了三条街。你们谁都不欠谁。”
苏念盯著那行字,呼吸顿了半拍。
十九岁那个深夜,她抓了创可贴付了钱就跑,连小票都没拿。沈月如后来调了监控,从收银台旁的纸篓里,捡回了那张揉成一团的小票。
“她到底留了多少东西?”苏念声音有点哑。 ↑↑